3月23日,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通知,將“車窗拋物”“高空拋物”等不文明行為納入文明單位考核體系。
自3月7日我市全面打響“告別車窗拋物”集中戰役以來,市區上下迅速行動,通過發倡議書、簽名承諾、流動宣傳、上街勸導、學習培訓等形式倡導城市文明,通過抓拍、曝光等方式遏制不文明行為。截至目前,共有167臺拋物車輛被曝光,從已曝光的情況看,出現了公車、公職人員“車窗拋物”不文明現象,影響了國家公務人員及行業單位形象。
市文明辦介紹,目前已經下發《關于將“車窗拋物”“高空拋物”等不文明行為納入文明單位考核體系的補充通知》,對《省、市級文明單位測評體系》中部分內容予以修改補充,將出現“車窗拋物”“高空拋物”行為納入測評內容。公車或公職人員發生“車窗拋物”現象,單位管理樓房或公職人員發生“高空拋物”現象,出現1起扣2分;出現2起3分扣完,并提出摘牌警告;出現3起,取消文明單位榮譽稱號,不是文明單位的取消申報資格。(熊慶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