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了解到,自2011年實施增減掛鉤項目以來,按照考核督查的要求,不斷總結組織實施過程中的經驗教訓,英山縣從完善實施考核辦法入手,嚴考核,勤檢查,確保了拆舊區拆舊質量及標準,確保了組織實施質量,實現了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社會效益三統一。
該縣發文明確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是增減掛鉤工作的組織實施主體,有實施任務的鄉鎮政府必須簽訂增減掛鉤拆舊地塊施工承諾函,增減掛鉤拆舊實施地塊要在規定時間內保證耕地質量,保證地塊實施面積以及房屋必須拆舊到位,對未按照承諾實施的鄉鎮,追究相應責任,驗收和考核時核減實施指標。
針對以往分組驗收標準不一的現象,從2016年起全縣實行一個標準、一個考核組考核督辦方式。成立了由縣國土資源局分管領導、規劃股長、規劃編制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共計5人組成的縣級自檢專班,負責對全縣增減掛鉤工程質量進行控制和檢查,從而杜絕了驗收標準不統一或者豆腐渣工程等現象。最終驗收結果以省自然資源廳、市國土資源局驗收的為主,并采取實施中先試點、再鋪開,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確保工程做實、做好。
對在規定期限內保質保量完成的鄉鎮村按實施面積進行獎勵,對通過上級驗收的鄉鎮,按該鄉鎮結算驗收凈增面積的20%獎勵建設用地指標,該指標可由鄉鎮安排使用。對組織協調不到位的鄉鎮村、工程質量不過關的單位除了要嚴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外,下一年度不得開展增減掛鉤工作。(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