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黃岡市對城區存在安全質量問題的253臺老舊電梯集中更新改造,其中更換新梯31臺,修理改造222臺,全部工作要求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據了解,此舉是為持續優化城區住宅小區電梯的安全性能,消除安全隱患。方案還要求,今年9月底前出臺管理辦法,對今后城區老舊電梯的認定及更新改造作出明確規定,建立長效機制。
初步確定,黃岡城區公共住宅類電梯有以下情形之一,即可申請更新改造:使用年限超過12年;國家明令停止生產或制造廠家已退出市場;使用8年以上且驅動、調速、控制方式落后;使用8年以上且驅動主機和主要配套件技術落后、磨損老化嚴重,設備經過3次大修;電梯專業技術機構確認需要更新改造。
本次更新改造涉及黃岡城區39個住宅小區,所需資金將采用“誰受益誰出資、政府適當補貼”的方式解決。小區有維修基金的,原則上由維修基金出三分之一、業主分攤三分之一、政府補貼三分之一;沒有維修基金的,由業主分攤一半、政府補助一半。黃岡市政府明確表示,鼓勵具備條件的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具體辦法將另行制定。(王兵 龔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