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疫情防控要求,避免聚餐引發人員聚集性疫情風險,現就加強用餐安全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請所有市民繼續堅持不串門、不聚會、不聚餐(含家庭聚餐),居家盡量不飲酒,飲酒后不得駕駛交通工具。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帶頭遵守疫情防控紀律,不得組織或參與各類聚餐活動,不得飲酒,同時做好家庭成員宣傳教育。
二、所有經批準營業的餐飲企業(場所)必須嚴格落實測體溫、戴口罩、每日消毒、加強通風、不聚集、保持安全間距、不使用現金等疫情防控措施。疫情解除前,所有餐飲企業(場所)一律不得開放堂食服務。
三、各單位(含復工復產企業)食堂必須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嚴格執行分時錯峰分餐規定,一律不得提供酒水。
四、各縣(市、區)指揮部要組織各社區(村)加強居民用餐安全知識宣傳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對餐飲服務企業(場所)、單位(含復工復產企業)食堂開展巡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五、加強社會監督,發現違反用餐安全管理規定行為,可向“12345”熱線平臺舉報。對因不遵守用餐安全管理相關規定導致疫情傳播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