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為企業減負增力。2020年7月20日,黃岡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據黃岡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推行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制度的通知》要求,發布首宗[2020]14號工業項目“標準地”掛牌出讓公告,標志著黃岡邁入“標準地”時代。
本次掛牌出讓的一宗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位于黃岡產業園三江路以南,邾城大道以西,用地面積約281709.2平方米,該宗地擬用于建設年產28萬噸再生產業用紡織品生產線及集中供熱中心等配套設施,出讓年限50年。競買人通過出讓公告即可一次性知曉項目準入條件、能耗指標、投資強度、畝均稅收、規劃條件、環境約束指標、消防、安全生產、抗震設防等具體要求,同時競得土地后可直接到相關部門按照公告指標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省去以往手續辦理中相關部門在土地出讓成交后串聯審核確定指標的時間,實現拿地即可開工,邊建邊批,大幅縮短審批時限。
“標準地”出讓是一項新的供地方式和服務模式。進一步引導土地要素優化配置,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將項目涉及到的所有用地審核環節串聯,全流程閉環管理,通過建立信用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加快推動土地要素資源向優質企業集聚,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懲的良好風氣,助推黃岡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