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記者從黃岡市應急管理局獲悉,我市印發《黃岡市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和重點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層層壓實各級黨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筑牢安全防線。
新修訂的《辦法》相比老《辦法》,重點對縣市區黨委政府、市直部門、縣直部門、鄉鎮黨委政府(包括街辦和功能區)和各類企業五個層面被“一票否決”的具體情形作了修改。
縣市區黨委政府層面,將老《辦法》“發生3起以上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改為2起。市直部門層面,增加“所管轄的行業或領域范圍內發生2起以上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予以否決。縣直部門層面,將老《辦法》“發生3起以上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改為2起,鄉鎮黨委政府(包括街辦和功能區)層面,將老《辦法》“所管轄區域內發生1起以上‘非交通類’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中“非交通類” 四個字去掉,“所管轄區域內發生3起以上工礦商貿行業類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改為2起。各類企業層面,增加了違反黨內法規、法規規章和黨內規范性文件規定,情節嚴重的,予以否決。此外,所有層面對“瞞報、遲報、謊報一起較大事故”都修改為“有瞞報、遲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此外,實施“重點管理”是黃岡獨創。規定各級安委會辦公室對被“一票否決”單位實行為期1年的重點管理,對執行“列入重點管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不得提拔、調動,不得調整分工”環節進行監督,加強檢查督辦力度,督促列入重點管理單位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抓好落實,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沈紅星 王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