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已由黃岡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于2020年10月23日通過,并經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20年11月27日批準,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